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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信法课堂:未成年人也有著作权?出版社一旦使用其作品就需支付相应费用
发布时间:2022年5月5日    浏览次数:1420次

案例

A的儿子小a今年6岁,酷爱写作,小a经常将其作品向各大出版社投稿。周末,A像往常一样带儿子小a去当地的书店阅读书籍,在阅读的过程中,A发现其儿子小a的一篇还未发表的文章《我的单身生活》,竟然出现在一本儿童文集中。A觉得十分奇怪,因为其并未向该出版社投稿,于是与出版社联系,出版社以A的儿子小a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支付稿酬,A一气之下将出版社告上法院。那么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著作权,小a能否获得相应的报酬?下面,笔者为大家进行分析:

 

解析

✔(一)我国法律规定,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,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,均可依法享有。那么如何理解作者呢?我国法律规定:①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;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,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,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。小a创作了文章,因此小a就为该文章作者。我国法律并未对作者做出年龄限制,也就是说尽管小a是未成年人,只要该文章是其创作的,其就是该文章作者。

✔(二)我国法律规定,我国公民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本案例中,尽管小a的文章《我的单身生活》还未发表,但是小a对该文章享有著作权。出版社未经小a同意就将其文章摘抄到儿童文集中的行为明显侵害了小a的合法权益。

✔(三)我国法律规定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无论出版社出版目的、用途如何,都应在儿童文集上署上万某的儿子的姓名,并按规定支付报酬。如出版社拒绝A与A的儿子小a的请求,则A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保护儿子小a的著作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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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链接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条  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条  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九条  著作权人包括:(一)作者;(二)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。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一条  著作权属于作者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。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,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,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,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。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二条  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,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,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。

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  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:

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;(二)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;(三)没有参加创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;(四)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;(五)剽窃他人作品的;(六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展览、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,或者以改编、翻译、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(七)使用他人作品,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;(八)未经视听作品、计算机软件、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、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(九)未经出版者许可,使用其出版的图书、期刊的版式设计的;(十)未经表演者许可,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,或者录制其表演的;(十一)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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